法治日報評論員:統籌推進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學習貫徹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精神系列評論之三
轉自:法治網 來源:法制日報
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強調,統籌推進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努力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法治中國。
“不謀全局者,不足謀一域”,全面依法治國是一個系統工程,法治體系涵蓋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多個環節,是緊密關聯、互相作用、互相制約的有機整體。只有更加注重系統集成,堅持以全局觀念和系統思維謀劃推進,加強各項改革舉措的協調配套,才能推動各領域各方面改革舉措同向發力、形成合力,才能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站在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的戰略高度,著眼以中國式現代化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對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作出新的重大決策部署,強調“協同推進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改革”,并把“堅持系統觀念”作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須貫徹的重大原則之一。這就要求我們在建設更高水平法治中國的征程中,強化思想引領,注重整體推進,統籌推進立法執法司法守法,通過改革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統籌推進立法執法司法守法,要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引領。黨的十八大以來,法治中國建設之所以能夠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根本在于習近平總書記領航掌舵,在于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科學指引。要始終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法制度,站穩政治立場,堅持正確方向,確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行穩致遠。要牢牢把握思想引領這條主線,全面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做到學思用貫通、知信行統一,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
統籌推進立法執法司法守法,要堅持先立后破,立足政法職能,提高立法質量,對存在時間差、空白區的要推動“立”、對需要進一步完善的要及時“改”、對不適應實踐需要的要堅決“廢”、對認識不統一的要抓緊“釋”,通過科學立法解決新問題。要堅持懲防并舉,堅決依法懲治挑戰法律權威、挑釁公共秩序、侵犯人民利益等各類違法犯罪行為,震懾犯罪、保護人民,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通過嚴格執法解決現實問題。要堅持寬嚴相濟,全面準確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在司法工作中充分考慮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注重人民群眾的實際感受,通過公正司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要堅持示范引領,充分發揮領導干部“關鍵少數”作用,帶動全社會循法而行,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實施公民法治素養提升行動,通過全民守法夯實法治根基。要堅定法治自信,強化使命擔當,立足中國實際、解讀中國現實、回答中國問題,打造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
統籌推進立法執法司法守法,要堅持守正創新,通過深化改革提升政法工作現代化水平。要按照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部署要求,制定實施政法領域分工方案,抓好重點改革任務落實。要確保各項改革舉措體現黨的性質和宗旨,符合我國國情,符合人民根本利益,決不能盲目借鑒,更不能照抄照搬、“言必稱希臘”。要加強基礎調研,對本部門、本領域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以改革思維加強基層基礎建設,為事業發展夯實根基。要健全執法司法權力運行機制,落實和完善司法責任制,加強權力制約監督,確保執法司法各環節全過程在有效制約監督下運行。要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完善法官、檢察官遴選制度,嚴格執行政法專項編制專編專用,推進編制和員額跨域統籌使用、動態管理。要推進涉外法治體系建設,加快我國法域外適用法律體系建設,積極參與和引領國際規則制定,深化國際執法司法合作,加強涉外法治人才培養,更好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深學篤信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政法工作會議決策部署,進一步完善法治體系、加強法治建設、維護法治統一,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防范風險、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不斷夯實“中國之治”的法治根基,為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