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書寫“兩大奇跡”新篇章作出積極貢獻——訪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楊春雷
來源:法治日報微信公眾號
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指出,“十五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必須遵循以下原則,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人民至上,堅持高質量發展,堅持全面深化改革,堅持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相結合,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
在全國上下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的熱潮中,《法治日報》記者采訪了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楊春雷。
記者:黨的十八大以來政法領域改革取得了哪些顯著成效?
楊春雷: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習近平法治思想科學指引下,政法體制和工作機制實現歷史性變革、系統性重塑、整體性重構,為書寫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長期穩定“兩大奇跡”新篇章作出積極貢獻。
一是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顯著加強。出臺《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第一次以黨內基本法規形式,對黨領導政法工作作出全面系統的制度安排,黨委政法委充分發揮統籌協調、牽頭抓總、督辦落實職能。建立完善政法機關請示報告制度,政法單位黨組(黨委)依照工作程序參與重要業務和重要決策制度更加完善。
二是政法機構職能體系全面優化。設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國際商事法庭,在地方設立4個知識產權法院、3個金融法院、3個互聯網法院,專業化辦案水平不斷提升。檢察機關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十大業務”法律監督新格局基本形成。組建國家移民管理局,推進公安警務機制改革。國家安全機關完成垂直管理體制改革。重新組建司法行政機關,實現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職責一體、全面貫通。
三是執法司法資源配置更趨合理。司法人員分類管理改革全面實施,法官檢察官、司法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各歸其位、各司其職。根據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性質特點,建立法官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公安機關執法勤務和警務技術職級序列、國家安全職級序列。健全司法人員職業保障制度,因地制宜實行地方法院檢察院財物省級統管。
四是執法司法權運行機制實現重塑。實行“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的辦案責任制,破解長期以來審者不判、判者不審等問題。完善政法機關之間相互制約制度,制定實施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讓執法司法權在有效制約監督下運行。
五是立體化、多元化、精細化的訴訟體系加快形成。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讓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懲罰、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建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推進民事訴訟案件繁簡分流,實現繁案精辦、簡案快辦。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有效保護社會公益。
六是人權司法保障取得長足進步。推動廢止9個死刑罪名,平穩廢止勞動教養、收容教育制度。健全錯案防止、糾正、責任追究機制,依法糾正一批具有重大社會影響的冤錯案件。深化監獄管理體制改革,出臺社區矯正法,刑罰執行制度不斷健全。出臺法律援助法,解決困難群眾“打不起官司”問題。
七是政法服務便民程度大幅提高。改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實行有案必立、有訴必理。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就地解決糾紛、方便群眾訴訟。健全黨委領導下的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大格局,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信用懲戒體系。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公共法律服務機構、人員數量和服務質量明顯提升。
記者:全會提出,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對此,中央政法委將采取哪些務實舉措?
楊春雷: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通過的 《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專章對“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作出系統部署,這是乘勢而進、接續推進平安中國建設的又一次動員,為我們做好工作進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中央政法委將深入學習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統籌推進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建設,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實處。
一是聚焦國家更加安全。把捍衛政治安全擺在首位,加強重點領域國家安全能力建設,健全完善維護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工作體制機制,推動落實維護國家安全責任制,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敵對勢力滲透、破壞、顛覆、分裂活動,推動反恐維穩法治化常態化。立足政法職能,深化國際執法安全合作,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推動落實維護社會穩定責任制,堅持“管發展必須管安全”“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穩定”,有效防范重點領域涉穩風險。推動依法加強網絡空間治理,依法打擊整治網絡謠言,防止小問題經過網絡催化演變成大風險,嚴防網絡空間問題演變為政治安全問題。
二是聚焦社會更加有序。堅持標本兼治,完善公共安全體系。強化“打”的震懾,嚴厲打擊電信網絡詐騙、涉槍涉爆、走私偷渡和黃賭毒、盜搶騙等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犯罪行為,推進掃黑除惡常態化,著力提高打擊跨境賭博、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等新型犯罪和跨國跨境跨地區犯罪的能力。筑牢“防”的屏障,聚焦重大活動、重點場所、重點物品,加強巡防巡控和社會面管控,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專群結合新路子,發展壯大群防群治力量。落實“管”的措施,分類施策、精準細致做好相關人群服務管理工作。
三是聚焦治理更加有效。發揮政法職能,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營造全社會崇尚法治、恪守規則、尊重契約、維護公正的良好環境。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總結固化“化解矛盾風險 維護社會穩定”專項治理有益經驗,聚焦婚戀鄰里、經濟金融、欠資欠薪等重點領域,常態化、滾動式開展全方位排查,充分發揮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法律監督等解紛方式的作用,把各類矛盾糾紛都納入法治軌道依法化解,更好發揮法律的定分止爭作用。堅持依法維護社會秩序,首先把群眾的合法訴求依法保護到位,對窮盡法律手段后仍然聚眾滋事、挑頭鬧事、擾亂社會秩序的,堅決依法查處,堅持維權與維穩的辯證統一,確保良好的社會秩序。
四是聚焦人民更加滿意。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推進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進一步明確綜治中心和入駐單位的職能權責,進一步完善綜治中心的運行程序,對群眾各類訴求“一站式受理、一攬子調處、全鏈條解決”,確保群眾的事情有人辦、依法辦,努力實現人民群眾化解矛盾糾紛“最多跑一地”。推進政法工作數字化平臺建設,強化跨部門執法司法協同和監督,健全國家執行體制,完善司法公正實現和評價機制,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完善平安中國建設考評體系,推動落實重大案件回溯問責機制,壓實各方責任,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記者:全會強調,治國必先治黨,黨興才能國強。如何通過改革進一步堅持和完善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
楊春雷: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根本保證。“政法姓黨”是政法機關永遠不變的“根”與“魂”。政法機關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全面落實《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把黨的絕對領導貫徹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過程。
一是加強黨的政治領導。完善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工作機制,落實“第一議題”制度,健全學習研究、任務分工、督促檢查、情況通報、監督問責等全流程體系,確保“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嚴格執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做到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推動健全地方黨委定期研究政法工作制度,學習貫徹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及時研究解決政法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二是加強黨的思想領導。堅持不懈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凝心鑄魂,深學篤行習近平法治思想、總體國家安全觀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論述,夯實新時代政法工作的思想根基。健全以學鑄魂、以學增智、以學正風、以學促干長效機制,強化政法領導干部政治輪訓和政法干警學習培訓,推動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全面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加強政法領域意識形態陣地建設和管理。
三是加強黨的組織領導。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加強各級政法機關黨組(黨委)建設,嚴格按照新時代好干部標準選優配強各級政法機關領導干部。完善政法領導干部交流任職和能上能下制度,加強優秀年輕干部和重要專業領域干部戰略性培養使用。加強政法隊伍紀律作風建設,深入推進政法領域全面從嚴治黨,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執行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鍛造忠誠干凈擔當的新時代政法鐵軍。
四是提升黨委政法委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完善黨委政法委職責配置,圍繞捍衛國家政治安全、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統籌政法領域改革、推進政法隊伍建設等職責,優化機構運行體系,切實增強領導力和執行力。健全黨委政法委工作制度,完善和落實政治督察、執法司法監督、紀律作風督查巡查等監督管理政法工作制度機制。優化黨委政法委工作方式,發揮好牽頭抓總、統籌協調、督辦落實作用,指導、支持、督促政法單位依照“三定”規定履職、依照法制辦事、依照崗位責任落實,在憲法法律規定的職責范圍內開展工作,推動完善各司其職、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制度機制。






